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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忠与孝这是一个相当难解的问题,因为很多时候这是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维度的问题,难以协调共存。
就比如2016年的于欢案。行凶者于欢因为母亲被羞辱最终崩溃连续刺伤了三人刺死一人。在这起案件中,虽不涉及忠,但他反应亦是法与孝的矛盾。护母是孝,但杀人犯法,虽说情有可原,但毕竟与时代的法治精神背道而驰。因此在因此在对案件进行通盘考虑后,最终还是依法认定于欢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可以说在当下以人为本的法治社会下,这个判处还是合乎情理的。可见在当代孝与法有矛盾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得到多维度,更人性化的解决方案。不至于使矛盾太过于尖锐而难以调和。

然而在旧时,忠与孝之间的矛盾却往往非彼即此,甚至不死不休地极端化了。小君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因此君主集权制后,忠的概念已经慢慢地被偷换了。原本忠于天下苍生的道义,已经被改换为忠于帝王了。也正是因此,君与臣的关系从先秦被孔子提倡的“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这种权利义务的关系变成了单向的“君要臣死成不得不死”的从属关系。
而为何帝王们乐忠于在忠与义和忠与孝之间的关系上偷换概念呢。小君认为,关键还在于君主集权的制度下,国家是否能安宁太平,君主的个人素质至关重要。然而,以血统决定君权所得到的君主是否英明又能为很多时候端看运气,甚至在历史上的帝王培养机制下,培养出来的帝王一代不如一代似乎也很正常。
所以,君王昏庸无能的乱世中,忠于国家还是忠于君王也是个两难的矛盾。当年于谦正是在这两难的抉择前坚决地选择了忠于社稷进而废立新王,守住北京最终为大明续命两百年,但却也因此为自己留下了杀身祸根。

其实,若是在君主集权制还未出现的先秦时期,或许忠与孝的矛盾还不至于如此让人纠结。就如同当年伍子胥在忠与孝面前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孝。伍子胥乃楚国人,但因为父亲被牵涉进了楚太子的诬陷案而遭灭门,唯有伍子胥逃亡了吴国。最终说服了吴王阖闾率兵攻打楚国,为自己的家族报仇。伍子胥的做法非但没有被责难,反而迎来一片叫好。甚至太史公司马迁亦在《史记》中赞扬伍子胥弃小义,雪大耻,名垂后世。可见,先前所褒扬的“忠”,乃是忠于天下道义,而非某个君王。
所以,在君主集权制的时代,所谓的忠孝难两全,不过是为了满足君主的个人私欲,这样的忠孝难两全,揭示的不过是帝王的自私自利罢了。
而今,天下为天下人的天下,当天下人拥有了共同的追求和利益的时候,这样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便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而此时,忠孝便不再矛盾与对立,因为为国的同时亦是为了家,为国尽忠的同时亦是尽了孝,如此忠孝又何尝不能两全呢?

END

感谢摄影师 兮兮森林迷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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